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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讨论稿)
发布时间:2017-09-25  点击量: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生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高校安全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生的安全与稳定是学生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学管队伍应充分认识到当前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从大局出发,深入推进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生的安全与稳定。
二、适用范围
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发的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发布不良网络信息等事件。本方案是学院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学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方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田秀萍
副组长:陈玉阁、田利平、张建军、蒋晓荣、马良军
成员:学生处、安全工作处、宣传部、大数据中心、思政部、团委、后勤服务处、校医院、各系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恶性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2)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汇报;
(3)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总结事件的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四、应急处理办法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办法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附近医院,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本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汇报;重大恶性事故领导小组还应在第一时间内将情况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3)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系部应配合学院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自杀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办法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主管学生工作系书记汇报,同时在学生中开展调查,了解情况;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内将情况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失踪人员找到后,领导小组要做好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思想稳定工作。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办法
(1)学生发生小范围冲突、打架情况,知情人员应及时报告辅导员;发生学生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首先立即报告学院安全工作处,同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医并将情况向系书记汇报;
(3)对大规模学生群殴事件,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内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4)发生学生伤亡的,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和经过,对于重大恶性事件还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4.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办法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安全工作处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安全工作处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辅导员配合安全工作处开展调查取证,并做好失窃学生的稳定工作。
5.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本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内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办法
(1)学生发生突发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问明情况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院或附近医院诊治,同时向本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汇报;
(3)如发生重大急病以及涉及生命危险的事件,领导小组应在获悉情况第一时间内上报学院主管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或大面积食物中毒事件,领导小组除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外,还应及早采取隔离等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内将情况报告学院主管领导。
7.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办法
(1)辅导员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针对存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定期约见制;
(2)对于心理疾病严重的学生,辅导员应向学院心理健康咨询室进行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同时向系书记汇报;
(3)对于有过激行为、突发精神障碍的学生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领导小组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在获悉情况第一时间内上报学院主管领导。
8.发布不良网络信息事件处理办法
(1)发现学生利用校园网发送不良信息(包括手机信息),散布不满情绪时,辅导员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制止事件的发生和蔓延,同时将事件情况向本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汇报;
(2)对于发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系部书记应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有效阻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同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情况;
(3)根据事件不同的性质和情况,领导小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同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五、联系方式
1.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2.安全工作处电话:
3.校医院电话:
4.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
本方案由学生处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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